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,简称“AEO”) ,在世界海关组织(WCO)制定的《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》中被定义为:“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,并被海关当局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,包括生产商、进口商、出口商、报关行、承运商、理货人、中间商、口岸和机场、货站经营者、综合经营者、仓储业经营者和分销商”。
备注:AEO高级认证为每5年复核一次
依据诚实守信便利,违法失信惩戒的原则,企业被分为三个管理类别:
1、高级认证企业(AEO)
2、其他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
3、失信企业
生产加工企业、报关物流企业、外综服务企业;涉及日资、美资、欧洲等外资企业、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;覆盖汽车零件、半导体制造、生物医药、机械加工等生产制造行业,报关物流、仓储等报关物流行业及外综服务企业。
1、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;
2、优先查验权;
3、简化单证审核;
4、进出口货物优先通关;
5、非常时期优先通关。